可申报职称人员
1.凡在烟台市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)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(聘用)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,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。
2.在烟台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,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,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应符合相应职称系列(专业)的标准条件,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。
3.中央、省驻烟单位和外市委托烟台市评审中级职称的,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。
4.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、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。
5.高层次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基层人才、援疆援藏援青人才、东西协作援派人才、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,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职称评审基本条件
1.学历和资历需符合申报系列要求,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,高级职称需满足累计工作年限。
2.需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,并提供相关证书,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,包括课题、专利、论文、获奖等。
初级职称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 (1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。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。
(3)中专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。
(4)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。
(5)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,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。
中级职称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 (1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
(3)中专(高中)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
(4)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
高级职称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 (1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。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,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。
(3)中专、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,并担任中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。
职称评审加分项
学历和资历 包括学位水平(博士、硕士)、工作经验年限、是否担任过重要职务。
科研成果 包括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及质量,著作(独立或合作编写的学术专著、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,专利(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等),软件著作权(开发的应用程序或其他软件产品的著作权)。
技术创新与应用 包括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方面取得的成果,成功的技术推广应用案例,行业影响(对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贡献,行业内推广有价值的经验和技术,比如参与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的制定)。
表彰奖励 本系统内先进工作者、参与团体标准制定人员,以及个人获得的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奖励和表彰,比如优秀班主任等。
职称评审的好处
职业晋升与薪酬提升 职称是岗位聘用、考核晋升的核心依据,直接影响薪资待遇与职业发展空间。
跨领域发展机会 取得职称后可跨系列申报其他专业职称,或通过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层级。
社会认可与资源支持 职称证书全国通用,部分地区实现区域互认(如山东省会经济圈七市),并可作为积分落户、子女教育等政策的加分项。
企业竞争力增强 企业拥有职称人才的数量体现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,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需要满足职称数量要求。
政策变动
值得注意的是,从2025年开始,山东省各地区职称申报将全面改为逐级评审制度。这意味着,申报人员必须按照职称序列逐级申报,不得跨级申报。同时,政策还明确指出,"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",但从2026年开始,将严格执行逐级评审制度。此外,对于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相同同层级职称系列(专业)的专业技术人员,应当及时申报同层级的职称转评,以免影响后续职称晋升。
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13685352848(微信同号)
联系人:程老师 联系电话:15666557823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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